提到东晋书法家王献之,对书法史稍有了解的人一定不会陌生。他有一个很牛的爸爸,名叫王羲之。这父子俩的书法名气都很大,世人并称“二王”。但小王同志不服气,话说有一回宰相谢安问他:“你的字跟你爸比怎么样?”这可是个难题啊,一般人怎么也要谦虚一下,小王同志却很自信:“那我还是比我爸强。”
王献之传世的作品并不多,主要收录在北宋年间摹勒的《淳化阁帖》
中。我们且来读读其中的一件作品,名叫《奉对帖》。这是王献之写给一个女人的书信,大致意思是说:我跟你虽然在一起过了很多年日子,却相当幸福愉快,那是“只羡鸳鸯不羡仙”哪。以为如此便可以白头偕老,没想到竟然被迫分离了。到底要怎样才能跟亲爱的姐姐你早晚相见啊,一想到这儿,我的心里就忧愁郁闷。只得“俯仰悲咽”,痛哭流涕。实在没办法,也只好一命呜呼,死后总能相见了吧。(“虽奉对积年,可以为尽日之欢。
常苦不尽触类之畅。方欲与姊极当年之匹,以之偕老,岂谓乖别至此! 诸怀怅塞实深,当复何由日夕见姊耶? 俯仰悲咽,实无已已,惟当绝气耳!”)
这封信写得实在是悲催啊。让潇洒自负的王献之痛不欲生的女人究竟是谁?王献之为何要称她“姐姐”?在这封信的背后又藏着怎样一段伤心情事呢?
东晋时盛行门当户对的门阀观念,到了成婚的年龄,王献之就娶了与自己家世背景相当的表姐郗道茂。郗道茂比王献之年长一岁,所以王献之就称她为“姊”,也就是姐姐。两人从小一起长大,感情很好,婚后的小日子也过得有滋有味。
然而就在他们婚后的第七个年头,却摊上大事儿了。不是“七年之痒”,而是“棒打鸳鸯”。《晋书》上说王献之“风流为一时之冠”,这种男人注定是要吸引眼球的。问题是他吸引的还不是一般人的眼球,而是新安公主的眼球。这位公主名叫司马道福,原来有个老公,因为谋反罪遭到流放,公主也就跟他离了婚。其实,这位新安公主暗恋王献之很久了,先前是有夫之妇自然没什么想念,如今恢复自由身了怎么都要为了梦中情郎争取一把。于是,由公主的哥哥孝武帝出面,下旨命令王献之休妻另娶。
当驸马,这是一条直接进入皇权高层的快车道。为了家族的利益,王献之不能拒绝。据说他也曾用艾草灼伤双脚,心想呢,我把自个儿弄个跛足,你们总会放过我了吧。无奈这位公主却是位“铁杆粉丝”: 脚跛了腿瘸了都没关系,只要人活着我就嫁。就这样,王献之“被离婚”了,他给郗道茂写了一封休书,也给自己的幸福婚姻画上了句号。郗道茂没有孩子,又被公主抢了男人,被逼出王家,当时是怎样的一番情景,任何一部史书都无记载,但想必比秋风扫落叶好不到哪里去。
当上驸马后的王献之仕途自然一帆风顺,不久便被皇帝小舅子提拔做了“中书令”,放到现在,差不多相当于国务院副总理了。这个高富帅的男人虽然享受了无限风光,在心里却埋着一个永远的伤痛,那就是对前妻 郗道茂的思念与愧疚。在写给前妻的这封信里,他简直就像个撒赖的弟弟,失去了姐姐,悲哀到不想活下去了。
王献之相信道教,临死的时候,家人请来道士,让他忏悔一生的过错,明白了“神马都是浮云”的王献之回答道:只有一件事情让我不安,那就是和郗家女离婚。(“不觉有余事,惟忆与郗家离婚。”)